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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解決建筑綠化存在的問題?
《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出臺有利于推動建筑綠化的進一步發展,接下來,還需強調部門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大立體綠化的宣傳力度,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全綠綠化的建設和養護,逐步建立完善立體綠化建設的安全和質量監管制度,確保立體綠化建設的安全和質量。
國務院辦公廳于1月1日出臺了國辦發(2013)1號文件,向各省市、各相關機構轉發了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相關通知言簡意賅,表明國務院已同意此方案,要求各地“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方案開宗明義,明確指出方案的出臺是基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質量。”的多重考慮,不僅全面,而且還堅持了與時俱進原則。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在專門給綠色建筑下定義中稱,“綠色建筑是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這句畫龍點睛,雖然沒用文字直接點明建筑綠化,但在我看來,它已明確:建筑綠化是綠色建筑行動的不可或缺的內容。
方案在闡述綠色建筑行動意義、方針的同時,還強調了“開展綠色建筑行動,以綠色、循環、低碳理念指導城鄉建設”、“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適性和健康性”、“破解能源資源瓶頸約束,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培育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方面,通讀全文,方案沒有就建筑而建筑的論述,而是強調建筑與環境、與自然、與人之間的多元化融合,并提出了“切實推動城鄉建設走上綠色、循環、低碳的科學發展軌道,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宏大目標。“方案”在保障措施的第六條“強化能力建設”中提出“要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借鑒國際先進經驗”。這條非常有利于人們統一認識。“建筑綠化是在防治城市荒漠化”、“屋頂綠化是無國界的環保公益事業”等等現在已經喜聞樂見的話語,最先我都是聽德國和美國專家講的。韓國為推進屋頂綠化頒發了總統令,日本政府也做出了硬性規定。東京屋頂綠化率已達到14%,而我們北京還不到1%。“走出去”、“請進來”的交流,會有助于我們把建筑綠化理念結合到各地實際貫徹綠色建筑行動當中。
其實,建筑綠化現在推動之所以慢,很大程度上與現行機制和體制有關。比如建筑屋頂綠化,這是個新興的也是很有前景的行業,直指城市綠化美化的“死角”,但真做起來,起碼得有園林綠化和住房建設部門,還有其它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單位的合作,否則難以推進。因為它不是單個園林工程,而是專群結合,需要全民參與的社會大綠化。
最后,綠色建筑,絕對不僅僅是建筑建材的防腐、安全、環保,綠色更應該包括建筑與有生命的綠色植物的緊密結合,從下而上,從上而下的帶給建筑新的生機。

